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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3.似不知禮卻又知禮的對答第188課

本集課程重點包括:

一、本章歷史背景

司敗是官名,即司寇,本章孔子周遊列國至陳國,任司城貞子的家臣,等待執政機會。此時陳司敗故意問孔子:昭公知禮乎?孔子開始周遊列國,是魯定公十四年以後,魯定公十五年就過世了,所以當時魯國國君已是魯哀公,陳司敗問的是以前魯昭公的事情,昭是嗣號,魯國是周公的後代,姓姬。

左傳昭公五年時,魯昭公去晉國做客,晉平公認為魯昭公知禮,而晉國的大夫則批評,魯國政治混亂、君弱臣強,昭公如何是知禮?只不過是威儀不錯罷了。不論如何,晉平公認為魯昭公知禮,這件事是確立的。

 

孔子六十而耳順,一聽就知道陳司敗是故意諷刺魯昭公娶同姓之事,如果孔子回答知禮,表示偏袒國君,孔子說不知禮,就是沒有避諱國君之惡,孔子回答知禮或不知禮都不對。

 

 

二、魯昭公是否知禮

孔子回答知禮,這是避諱國君之惡,《禮記‧坊記》中說,國君跟父母的過惡要隱瞞,如同一般說的「善則稱君,過則稱己。」孔子此時為昭公受過,而說知禮,不去貶抑昭公。

孔子離開後,「陳司敗揖巫馬期而進之,曰」,陳司敗就雙手抱拳,至於胸前,打躬作揖,請孔子的學生巫馬期往前,他要就教一件事。巫馬期也是名列七十二賢,期是他的字,他本名叫巫馬施,曾任單父宰。

陳司敗說:「吾聞君子不黨。」這句話有兩種解釋,一是我聽聞君子不能夠黨。二是孔子曾經說過「君子不黨」,黨就是偏袒、偏私,互相遮掩過失。「吾聞君子不黨,君子亦黨乎?」難道君子也偏袒嗎?是否碰到同黨,君子就變成雙重標準,接著陳司敗舉出孔子黨的證據:「君取於吳為同姓」,君指的魯昭公,娶吳國的女子,吳國為同姓,因為吳國的始祖泰伯,是周公的伯祖。泰伯姓姬,吳國也姓姬,當時不能娶同姓,在《禮記‧曲禮》或《禮記‧坊記》都有說娶妻不能娶同姓。《禮記‧大傳》還說,同姓百世也不能同婚。魯國有周公制禮作樂,照理講是最懂禮的,此時魯昭公明知違禮,卻娶同姓,娶進門時,應該叫做吳姬,吳就是吳國,姬就是姓姬的女子,可是魯國國君也姓姬,所以「謂之吳孟子」,就把姬改成孟,變成吳孟子,孟是長女,代表吳國的大小姐。

陳司敗批評兩件事:第一,昭公這樣知禮嗎?第二,孔子是不是跟他結黨?「君而知禮,孰不知禮?」如果魯昭公都算知禮之人,請問誰不知禮?「巫馬期以告」,巫馬期把陳司敗的批評告訴孔子,孔子說「丘也幸」,我很幸運,如果我有過失,他人一定知道。

 

我們一般有過一定掩飾,就算他人知道了,也要文過飾非,或是把過失講成功德。而此時孔子避諱魯君的過失,正好告訴大家兩件事情,第一,我孔某避諱是合理的,因為理上我必須要避諱國君之惡。第二,他人知道我說昭公知禮,這是我的過失,我的過失他人已經知曉,表示昭公不是知禮之人,特別是在娶同姓的這一分,而我這個過失是必須犯的過失,所以很高興。

 

我們一般有過一定掩飾,就算他人知道了,也要文過飾非,或是把過失講成功德。而此時孔子避諱魯君的過失,正好告訴大家兩件事情,第一,我孔某避諱是合理的,因為理上我必須要避諱國君之惡。第二,他人知道我說昭公知禮,這是我的過失,我的過失他人已經知曉,表示昭公不是知禮之人,特別是在娶同姓的這一分,而我這個過失是必須犯的過失,所以很高興。

 

三、必得要犯的過失

比如「父為子隱,子為父隱」,直在其中,這種過失必須要犯。又像是衞武公平定周朝之亂,救周平王,讓周朝的國家的命脈可以延續,他也很希望他人舉出他的過失。

 

不犯過並非要無大過、無小過、不貳過、無過;而是必須要有抉擇的能力,有廣闊的知識背景,通達人情世故,有時候必得犯過失,才是仁人君子。一般君子不黨才合於禮,但是有時候,必須要不合於禮,反而要黨,反而要逆非。可見禮有多面向,必須觀察全局,才能正確抉擇該進該退。

 

 

述而篇第三十一白話解釋

【經文】

 

陳司敗問:昭公知禮乎。孔子曰:知禮。孔子退。揖巫馬期而進之曰:吾聞君子不黨,君子亦黨乎。君取於吳,為同姓,謂之吳孟子。君而知禮,孰不知禮。巫馬期以告。子曰:丘也幸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

 

【白話解釋】

陳國司敗,即是司寇之官。

巫馬期,姓巫名施,字子期,孔子弟子,少孔子三十歲。為人勤奮謹慎,曾任單父的縣長,星星還在天空的清晨就出門辦公,到了夜晚天上繁星滿佈時才回家,所謂以星出,以星入。此人治理單父日夜匪懈,凡事親力親為,故能小治單父。

此章是孔子周遊列國到了陳國,陳國的司敗故意問孔子:魯昭公娶同姓女是知禮嗎?孔子回答:知禮。陳司敗不敢再問,等到孔子退,陳司敗就向巫馬期作揖,請他前進幾步而說:我聽聞君子(孔子)不偏私某人,現在看來君子(孔子)也有私心,為什麼呢?魯昭公娶吳國的女子,吳國又是周家的同姓,魯昭公為了避諱娶同姓女,不好稱呼她姓姬,只稱呼她為吳孟子(吳國的大小姐),如果說魯君知禮,則誰不知禮呢?巫馬期把這番話報告孔子。孔子說:我很幸運,假使我有過錯,他人必然知道。

 

此段情境孔子看似被羞辱,實則正好顯示孔子的知禮,因為諱國君之惡本來就是禮,今由陳司敗舉出孔子之非,則千載的人不會誤會昭公知禮,而孔子的過失亦不成為過失。

 

【章旨】

 

依周禮同姓不婚,孔子諱國君之惡,反是守禮之相。

 

 

《論語講要》原文

禮記大傳:「繫之以姓而弗別,綴之以食而弗殊,雖百世而婚姻不通者,周道然也。」禮記坊記:「子云:取妻不取同姓,以厚別也。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。」

魯昭公是周公之後,吳是泰伯之後,泰伯是周公伯祖,昭公與吳俱為同姓,依周禮不能通婚,而昭公娶吳女為夫人。

孔子至陳國,陳國之司敗,位如司寇之官,問孔子,魯昭公知禮乎。孔子答曰知禮。司敗不敢再問,俟孔子退,揖孔子弟子巫馬期,而使進之,曰,吾聞君子不私相阿黨,然而君子亦黨乎,魯昭公娶於吳,為諱娶同姓女,不稱吳姬,只稱謂吳孟子,如曰魯君知禮,則誰不知禮耶。巫馬期以此語告孔子。孔子曰:丘也幸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

昭公娶同姓女,顯然背禮,孔子言其知禮者,集解孔安國引僖元年左傳曰:「諱國惡,禮也。」邢疏,禮記坊記云:「善則稱君,過則稱己。」孔子為昭公受過,此為守禮也。幸者,皇疏,若使司敗無譏,則千載之後,遂承信我言,用昭公所行為知禮,則禮亂之事從我而始。今得司敗見非,而我受以為過,則後人不謬,故我所以為幸也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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