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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5.泰伯篇第十五章:君子思不出其位第210課

本章重點

一、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

    在其位謀其政,不在其位不謀其政,位可以是職位,也可以是地位,不在這個職位、地位,就不要去管這個職位、地位上的事情,理由是不要侵犯他人的職權,此事非你負責,成敗也非你扛,你指手畫腳,惹得他人不快,又或者按照你的意思來辦,事情發展不盡理想時,難道成敗歸你嗎?

    這裡面不止是領導者與部屬的關係,李炳南教授說,同樣管犯法的警察跟法官,位置不同,就不互相干涉,同樣在採購科,他負責甲案,比如購買機器設備,你負責乙案,比如翻修建築,就不要去干涉、指導、出意見,就算對方請教你,你給的建議也盡量在原則上給,不要在實務上,例如他問你用人的事,你可以在原則上建議,要用有品德、有公心的人,但是不要直接點名要用哪個人,萬一對方不聽,場面很尷尬,萬一他聽了,後面事情發展不順,又該如何。魯哀公問政,孔子也只對哀公談為政的原則,而不會替他出主意,因為當時政治實權掌握在三家大夫手上,孔子替哀公出主意,徒增國君的為難,甚至得罪三家。

 

二、此章非甩鍋,而是不侵犯對方職權

    有人誤會這一章為甩鍋,此章不是甩鍋,而是我負責把自己份內的工作做好,不侵犯對方的職權,是這章最核心的思想,至於團體裡大家應該互助合作,那是由長官來整合,對方如果沒有這個意願的時候,何必多此一舉。還有,我們往往會以自己的角度去看別人,用自己的想法指揮別人,把對方的工作看得簡單,殊不知不是那個領域,有時候是外行說內行話。

    《莊子.逍遙遊》裡面講到「越俎代庖」,正好是本章最好的註解,越俎代庖指主祭的人跨過禮器去代替廚師辦席,比喻超出自己業務範圍去處理別人所管的事。就算庖丁廚師不在,你也不能超越職責,去做他廚房的工作,這就是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,你得讓他去發揮,他有求於你或是長官出面整合那另當別論。《易經‧艮卦》說「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」得看自己的分寸行事,該做則做,不該做則不做,動靜不失時機,其道光明,這個道就是你的人生作為,一定會帶來出路。

 

泰伯篇第十五白話解釋

【經文】

子曰: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。

 

【白話解釋】

    孔子說:不在這個地位,就不要管這個地位上的事情,免得侵犯他人的職權。

 

【章旨】

    此章戒人侵犯他人的職權,即《易經》所謂「君子思不出其位」。

 

《論語講要》原文

    不在這個地位,就不要管這個地位上的事情,免得侵犯他人的職權。假使他人來問,只能在理論上提出意見,供他參考,不能說詳實的辦法。例如哀公問政,孔子只對哀公講為政的原則,不在政治實務上替他出主意。

    集解孔安國曰:「欲各專一於其職也」,此義可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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