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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.未能恰當表達的言語第67課

本集課程重點包括:

一、本章歷史背景

      魯哀公時,政治實權仍然掌握在三家大夫的手裡,哀公想要討伐他們,可是不好明說,所以有這一章的對話。魯哀公四年,神壇失火,哀公表面上問宰我,神壇要種什麼樹木為主,其實另有所指。

 

二、認識宰我

      宰我是孔門的十哲裡言語科的代表之一,他曾經藉由三年之喪的提問,讓孔子說出守喪三年的意義。宰我是一個能夠辦理內政的人才,孟子說他的智慧足以知聖人。至於宰我晝寢的故事,其實是他刻意如此表現,讓孔子有機會能教訓那些萎靡不振的弟子們。

 

三、宰我借題發揮

      周朝人以栗樹為神壇的社主,宰我知道魯哀公提問的用意,所以藉題發揮,特別說了一句:「使民戰栗」。其實種栗不是要使民戰栗,宰我只是藉此表明,他願意幫助魯哀公除掉三家大夫,讓國家能夠振作。

 

四、孔子的反應

      孔子對於宰我跟魯哀公的對話,表示了三個觀點。第一「成事不說」,魯國國君失政已經多年,魯君現在不是三家大夫的對手,已成的事情就不要再說。第二「遂事不諫」,宰我不應再勸諫魯君去討伐三家大夫。第三「既往不咎」,宰我說話不得體,可能會惹上殺身之禍,甚至讓孔門遭遇障礙,沒有辦法為國家效力,但是這樣的過失已經過去,孔子也不再追究。孔子這一段話並不代表三家不必討伐,而是當時的時機不宜,如此講話是自害害人。

 

 

本章白話翻譯

【經文】

哀公問社於宰我。宰我對曰: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。曰:使民戰栗。子聞之,曰: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

 

【字詞解釋】

社:古時祭土神,要立一木,以為神的憑依,此木稱為社主。

 

【白話解釋】

      宰我,姓宰,名予,字子我,魯國人,孔子弟子,善於言語。

      在魯哀公四年六月社發生火災,哀公表面上想要再立社主,以社主的事情問宰我,實際上想要誅除三家權臣,而不敢明說。宰我即知其意,也用隱語答覆哀公。宰我說:做社主所用的木料,夏代用松,殷代用柏,周代用栗。宰我又說,用粟的意思,在使人民恐懼戰栗,即答三家可誅。孔子聽悉哀公與宰我此一問答,便說,哀公失政,三家專權的局勢,形成已久,再說無用,凡事已成定局,就不必說了(成事不說)。再者,事情已經發展到某種地步,事雖未成,但已無法挽回,也就不要再勸了。三家已經遂心成事。宰我今對哀公進諫,為時已晚,不如不諫(遂事不諫)。宰我對哀公書說的話,雖不適當,或恐禍及魯君及孔門,然而已經說出,我也不追咎宰我了(既往不咎)。

 

【章旨】

      此章明三代各以所宜木為其社主,宰我不知時宜而妄對,孔子雖言既往不咎,實則隱藏責其失言。

 

 

《論語講要》原文

      「哀公問社於宰我。」

      魯哀公以社主的事情問宰我。

      社是土神。哀公是魯君。宰我,魯人,是孔子弟子,姓宰,名予,字子我。善於言語,與子貢並列於言語科。魯哀公所問的社,是指社主而言,周禮大司徒名為田主。當時祭土神,要立一木,以為神的憑依,此木稱為主。

      劉氏正義說:「春秋哀公四年六月,亳社災。李氏惇群經識小,以為哀公問宰我,即在此時。蓋因復立其主,故問之。其說頗近理。」

      「宰我對曰,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。曰,使民戰栗。」

      宰我對哀公說:「做社主所用的木料,夏代用松,殷代用柏,周代用栗。」宰我又說:「用栗的意思,在使人民戰栗。」栗解釋為慄。戰慄,即恐懼之意。

      哀公問社,程氏集釋引蘇子由古史,意為哀公想除去三家權臣,而不敢明說,因此問社,暗示欲誅三桓之家。宰我即知其意,亦以隱語答復哀公。「使民戰栗」一語,即是答以可誅。

      「子聞之曰,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」

      孔子聽悉哀公與宰我此一問答,便說:「成事不說。」凡事已成定局,就不必說了。此指哀公失政而言。三家專權的局勢,形成已久,再說無用,故不需說。「遂事不諫。」遂事,是指三家已經遂心成事。宰我今對哀公進諫,為時已晚,不如不諫。「既往不咎。」既往,是指宰我對哀公之言,雖不適當,然而已經說出,孔子亦不追咎宰我了,故云不咎。

      問,孔子亦曾言於魯定公,以孟孫氏等三家的都城超過制度,下令墮三家之都,為何不許宰我說使民戰栗。答,孔子墮三都,是適時之舉,宰我之言,不適時宜。

 

 

【雪公講義】

      哀公問社於宰我,至曰使民戰栗。

      「鄭氏」云:田主。主、社也。

      「邢疏」:先儒或以為宗廟主,杜元凱、何休,用之以解春秋。

      「拜經日記」經文明云「使民戰栗」:以社稷為民而立,故曰「使民」;若「廟主」,與民何與?

      「潘氏集箋」讀書證疑,引墨子云:聖王建國營都,必擇國之正壇,置以為宗廟;

      【按】必擇木之修茂者,立以為菆位。

      「半農禮說」謂:樹主、木主,必兼兩義。

      【按】以上各說,只就一「社」字,紛爭若是,迄今不已。究以何說為正?後人各附各非,議論繁雜,歧中生歧。若細繹全文,似以「社主」可從。拜經日記所云「廟主與民何與」,義極分明。且哀公、宰我問答,非初建國立社,何能不知樹主之理?隱然有寓意焉。

      「蘇子由古史」:哀公將去三桓,而不敢正言。古者戮人於社,其託於「社」者,有意於誅也。宰我知其意,而亦以隱答焉。曰「使民戰栗」,以誅告也。

      「容齋五筆」:「使民戰栗」為哀公語。又曰:或謂「使民戰栗」一句,亦出於宰我;記之者,欲與前言有別,故加「曰」字以起之。

      「韓非書」言之詳甚,可參。

      【按】據上諸說,於此章各解,大有借鏡,可洗宰我千古之毀;而孔子之答宰,亦知非各注者之儱侗語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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